
代理公司安排專人代理了會計業務后,極大改變了村級財務往來科目混亂、張冠李戴現象。所有的往來能夠及時入賬,形成完整的會計憑證,出錯率極低。
代理記賬實行后,極大減輕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壓力,將工作精力放在社會管理、經濟發展上,更大發揮基層組織的社會治理作用。
代理記賬實行后,由于嚴格履行了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核銷手續越來越完善,賬務處理越來越正規,審計中出現的問題呈快速遞減趨勢,減輕了基層組織的經濟責任壓力,也逐步提高了基層組織的經濟責任意識。





自力執業原則
(一)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營業時,該當連結應有的自力性,在代理記賬委托和談書授與的代理權限內,自力行使代理權,不受其他部門、單元和個人不正當的干涉干與。
(二)代理記賬機構對委托單元示意其作不妥的會計處置或供給不實的會計資料,和委托單元其他不合適法令、律例劃定的要求該當謝絕,并依法加以阻止或向主管財務部門陳述。
委托代理記賬的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3)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4)對于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